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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德国向本网反映江油二郎庙一采石厂违法开采 当地公布查处情况

发布时间:2019-08-20  来源: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绵阳市政府  字体大小[ ]

   原标题:绵阳市国土资源局群众信访举报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十四批 2018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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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1:绵阳市国土资源局群众信访举报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xls

  附件3:绵阳市国土资源局第十四批公开情况一览表 .xls

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页截图

 

四川省绵阳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14批 2018年11月23日)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4 X510000201811160031 绵阳市江油市二郎庙镇原成都军区联勤部钟某某、技侦一局潘某、原成都市城管局肖某某等人在在长江上游的培江支流河边及川陕公路、宝成铁路、二郎庙古镇旁边大肆开山炸石、碎石打砂、乌烟瘴气;又即将在民房、培江支流河、宝成铁路旁新修油库,将会影响周边环境。 绵阳市 其他污染,生态 经现场核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1.关于“绵阳市江油市二郎庙镇原成都军区联勤部钟某某、技侦一局潘某、原成都市城管局肖某某等人在长江上游的培江支流河边及川陕公路、宝成铁路、二郎庙古镇旁边大肆开山炸石、碎石打砂、乌烟瘴气”问题属实
(1)关于“原成都军区联勤部钟某某、技侦一局潘某、原成都市城管局肖某某等人”问题属实
经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绵阳市森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江油奔箭水泥厂、江油市值汇建材有限公司2家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为钟某某(江油市值汇建材有限公司全资控股绵阳市森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江油奔箭水泥厂)。该企业信息中未发现潘某、肖某某的相关信息,经询问企业管理人员和企业提供的公司架构图(附件8),肖某某、潘某不是江油市值汇建材有限公司的股东和管理人员。
(2)关于“在长江上游的培江支流河边及川陕公路、宝成铁路、二郎庙古镇旁边大肆开山炸石、碎石打砂、乌烟瘴气”问题属实
绵阳市森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江油奔箭水泥厂矿山开采项目(川投资备【2017-510781-10-03-222547】FGQB-0595)位于江油市二郎庙镇高坝村五组。群众反映的“长江上游的培江支流河边”中“培江支流河”实为梓江,属涪江水系。绵阳市森威建筑有限公司江油奔箭水泥厂矿山距梓江河约450米,矿山距离县道“中雁路”(可至广元、陕西)约400米,距离宝成铁路约520米,距离二郎庙青林口古镇约6公里。矿区300米范围内并无居民,300-500米范围有16户居民,东南面520米为高坝村(351户)。
群众反映“大肆开山炸石、碎石打砂”问题,系企业依法投资建设行为。2017年9月,绵阳市森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江油奔箭水泥厂办理了采矿许可证延续登记(采矿许可证号为C5107002009067120023482),有效期至2018年12月30日,开采矿种为水泥用石灰岩,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年生产规模30万吨/年。矿区范围内土地为国有建设用地(证号:江国用〔2015〕第1800053号),用途为工业用地,面积为166044平方米。2017年12月25日,该公司申办了安全生产许可证,证号为(川B)FM安许证字[2017]0038号。该项目建设未占用林地,项目建设需采伐非林地上的林木60株,办理了林木采伐许可证(证号:01121574,01121584)。2018年,该公司新建了制砂生产线作为该矿山的附属设施,设有1条加工生产线,包括破碎、筛分、洗砂、洗砂废水处理等工序,生产规模为30万t/a,现场建设有一破、二破、污水处理设施、制砂机、输送机、雾炮机等设施。2018年4月12日,取得江油市行政审批局《关于绵阳市森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江油奔箭水泥厂石灰石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江审批农〔2018〕16号)。2018年7月25日,取得江油市行政审批局取水许可证(证号:取水川江直字〔2018〕第80004号)。2018年8月,办理了《绵阳市森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江油奔箭水泥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国环评证乙字第3212号)。2018年9月,取得江油市行政审批局《关于绵阳市森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江油奔箭水泥厂(矿山开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江审批环〔2018〕100号)。2018年以来经公安机关审批同意,该公司实施爆破使用炸药约14.27吨,符合公安机关对民爆物品监管的规定。
绵阳市森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江油奔箭水泥厂在进行矿山开采、矿石破碎、砂石筛分、成品堆放、车辆装卸运输过程中会产生粉尘。绵阳市森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江油奔箭水泥厂开采区剥离、爆破、矿区道路等均采取移动式喷淋洒水装置除尘,通过采用湿式作业钻孔,钻孔机自带吸尘器,治理钻孔粉尘。砂石加工区通过将破碎机设置于封闭工房内,进料口、出料口采用高压喷雾装置除尘,破碎后物料传输带密闭;成品堆场采取覆盖措施,并在堆场和装车场地四周设置移动式喷淋洒水装置防尘;厂区道路安装有洒水装置,厂区出口设置洗车槽,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可有效抑制粉尘的产生。责令企业尽快制定粉尘无组织排放监测方案,根据监测方案进一步制定治理措施。
2.关于“绵阳市江油市二郎庙镇原成都军区联勤部钟某某、技侦一局潘某、原成都市城管局肖某某等人又即将在民房、培江支流河、宝成铁路旁新修油库,将会影响周边环境”问题属实
(1)关于“绵阳市江油市二郎庙镇原成都军区联勤部钟某某、技侦一局潘某、原成都市城管局肖某某等人又即将在民房、培江支流河、宝成铁路旁新修油库”问题属实
群众反映的“新修油库”为四川都邦纳石化有限公司拟建二郎庙储油项目。该项目现已取得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四川优路商贸有限公司江油二郎庙油库符合规划的确认函》(川经信运行函〔2016〕574号)。
经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四川优路商贸有限公司和四川都邦纳石化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均为钟某某,2家企业信息中未发现潘某、肖某某的相关信息。经询问企业管理人员和企业提供的公司架构图,肖某某、潘某不是以上2个公司的股东和管理人员。
拟建油库选址的土地已取得不动产权权证(证号:川(2018)江油市不动产权第0002863号),用途为工业用地,面积为45106平方米。取得了江油市行政审批局《关于江油市二郎庙油库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江审批环〔2017〕209号)。《四川都邦纳石化有限公司“江油市二郎庙储油库项目”安全评价报告》第155页《表2-4 油库设施与周边建构筑物、设施的安全距离》标明,拟建油库位置距离最近零散民房52米(标准距离为40米),拟建油库位置距离中雁路(县道)71米(标准距离为15米),拟建油库位置距离宝成铁路391米(标准距离为50米),拟建油库位置距离居住区621米(标准距离为80米)。经现场核实安全评价报告中油库设施与周边建构筑物、设施的距离与实际一致。
(2)关于“新修油库,将会影响周边环境”问题不属实
四川都邦纳石化有限公司拟建二郎庙储油项目消防、建设等审批手续还在办理之中,至今尚未动工建设。目前对周边环境还没有产生影响,项目建成投产后企业需按照环评批复落实各项措施,将环境影响控制在合理范围。
属实 责任领导:绵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经大忠
(一)关于“大肆开山炸石”问题
责任单位:绵阳市国土资源局
责 任 人:绵阳市国土资源局党委委员、总规划师陈锋武
1.行政处罚情况:不予行政处罚。
2.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对企业“未批先建”行为进一步调查核实,根据调查核实情况依法依规处理。一是责成江油市安监局督促绵阳市森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江油奔箭水泥厂严格按开采设计方案进行平台建设;二是责成江油市水务局加强取水量和水土保持的监管;三是责成相关责任部门及乡镇加强动态巡查监管,防止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发生。
(二)关于“碎石打砂”问题
责任单位:江油市人民政府
责 任 人:江油市国土资源局局长范文新、江油市环保局局长杨文、江油市科工局局长王爱平、江油市安监局局长朱晓辉、江油市水务局局长任伟、江油市二郎庙镇人民政府镇长刘剑锋
1.行政处罚情况:不予行政处罚。
2.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对企业“未验先投”行为进一步调查核实,根据调查核实情况依法依规处理。一是责成江油市环保局督促绵阳市森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江油奔箭水泥厂及时进行环保自主验收,验收完成之前不得投产经营,同时加强投产后的环境监测;二是责成江油市环保局、江油市国土资源局、二郎庙镇人民政府督促企业落实矿山扬尘防治措施;三是责成相关责任部门及乡镇加强动态巡查监管,防止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发生。
(三)关于“乌烟瘴气”问题
责任单位:江油市人民政府
责 任 人:江油市国土资源局局长范文新、江油市环保局局长杨文、江油市科工局局长王爱平、江油市二郎庙镇人民政府镇长刘剑锋
1.行政处罚情况:不予行政处罚。
2.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对企业粉尘无组织排放制定监测方案,根据监测方案进一步制定治理措施。一是责成江油市环保局督促绵阳市森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江油奔箭水泥厂及时进行环保自主验收,验收完成之前不得投产经营,同时加强投产后的环境监测;二是责成江油市环保局、江油市国土资源局、二郎庙镇人民政府督促企业按照环评要求落实矿山扬尘防治措施;三是责成相关责任部门及乡镇加强动态巡查监管,防止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发生;四是江油市人民政府正在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开展监测。
(四)关于“新修油库,将会影响周边环境”问题
责任单位:江油市人民政府
责 任 人:江油市住建局局长刘强、国土资源局局长范文新、江油市环保局局长杨文、江油市科工局局长王爱平、江油市安监局局长朱晓辉、江油市二郎庙镇人民政府镇长刘剑锋
1.行政处罚情况:不予行政处罚。
2.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一是责成江油市住建局、江油市科工局、二郎庙镇人民政府加强“油库项目”监管,相关行政审批手续完善之前不得动工建设;二是责成相关责任部门及乡镇加强动态巡查监管,防止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发生。

绵阳市人民政府网页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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