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讯 俗话说得好,“一日为师终身为父”,但是我们文中提到的这位廖某某不但不感恩师德,反而还把自己“赚钱”的如意算盘算计到了自己的老师头上。近日,廖某某因涉嫌诈骗自己初中老师等人钱财达71万余元被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据了解,2019年11月,廖某某在和初中老师李某某聊天中得知其有投资金融项目的意向,恰逢自己当时经济紧张,于是,就谎称自己手上有一个金融投资项目分红利润高,前三个月利润是7%,三个月后是9%,满一年利润达到11%,并且自己在其中也投了几十万赚得了不少钱。听到这个项目这么赚钱,而且又是自己的学生,知根知底。
老师李某某没有多加怀疑,在签署了一份廖某某自行在网上下载的假投资协议书后,于当月先后将5万元、20万元分别转账给了廖某某。为了让这个投资项目显得更真实,在之后一段时期内,廖某某果然如期将6000多元分红转到了老师李某某手上。其实,这笔钱也是从老师之前的转账中拿出来的,“羊毛出在羊身上”,但老师李某某却并不知情,被蒙骗在其中。
骗了25万后,廖某某并没有因此感到愧疚,反而变本加厉。在和老师李某某的一次闲聊中,廖某某得知老师李某某有购房意向。
于是,又谎称自己认识某房地产的老板,可以通过所谓的内部价渠道便宜购房,但是前提是需要交2万元的购房定金。于是,老师李某某又再次上当转了2万元定金给廖某某。期间,廖某某还带着老师一起去实地看了房,让老师对买房这件事深信不疑。接下来,廖某某又继续上演诈骗戏码,自己去路边照相馆制作出了假的购房抵扣券,并向老师李某某承诺该购房券5万元可以抵扣25万元。这么划算的事都要自己碰上了,老师李某某还不抓住机会,但是手头上又没那么多资金。得知老师的情况后,廖某某又继续谎称帮老师李某某向老板“砍价”,最终抵扣券降到了3万元一张。砍价成功后,老师李某某于2019年12月将6万元购券钱打到了廖某某账上。
这样还不止,之后,廖某某又继续骗自己老师李某某要提前缴纳购房税,才能通过老板顺利买到房子。于是,老师李某某前后又转了2万多元给廖某某。
一切看上去很顺利,本以为不久之后就能住进自己新家的老师李某某,在2019年12月26日在和他人聊天中才得知自己所谓的优惠券有问题,隐约察觉出自己上当了。于是,李某某当即联系学生廖某某让其把购房款和投资款全数退回。但是,为时已晚,廖某某早已将从老师李某某处骗来的三十多万元用于个人吃喝玩乐挥霍一空。直到2020年1月23日报案前老师李某某仍没有收到学生廖某某的退款。
2020年3月10日,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此案。2020年4月3日,青秀区检察院以廖某某涉嫌诈骗批准逮捕。据廖某某交代,除了诈骗自己的老师外,其还分别采用同样的招数,伪造购房优惠券骗取多名朋友的钱款数额总共达71万余元。2020年8月13日,廖某某因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触犯刑法,被青秀区检察院以诈骗罪提起公诉。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当中。
廖某某在这几起诈骗中屡次得逞,从中我们也发现了一个规律,那就是熟人作案诈骗。在这里,检察君以案释法,提醒市民群众,今后大家在投资、购房中,凡是涉及个人财务时,不管关系多熟多亲密,都要多留个心眼,防止掉入“熟人陷阱”。
中国检察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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