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讯(刘晓睿)随着物联网和移动支付的发展与应用,在黎平县城的许多公共场所出现了各类自动售货机,给广大消费者带来了极大的便利。但是,自动售货机的经营者是否办理了食品许可证?自动售货机内的食品来源渠道是否正规?购买到了有问题的食品联系谁?都成为现在急需关注的问题。
近日,黎平县检察院在开展食品安全专项行动的过程中,发现人口流量较大的黎平县体育馆大厅处设置的自动售货机,未在显著位置公示经营者的名称、地址、食品经营许可证编号等信息的情况下,销售饮料、方便面以及饼干等食饮品,自动售货机内食饮品来源不明,存在重大的食品安全隐患。
自动售货机未公示资质信息
自动售货机是一种全新的售货模式,因一般不提供售货凭证,一旦发生纠纷,消费者维权难度很大。根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实行一地一证原则,自动售货机的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张贴食品经营许可的相关信息,黎平县体育馆大厅处设置的自动售货机在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销售食品,属于违法违规销售食品的行为。黎平县检察院召开检察建议公开宣告送达会,并邀请了县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一同参加,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送达检察建议书,建议该局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对辖区内自动售货机开展检查活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人表示,将加强对自动售货设备的监督管理,确保食品安全。
检察建议书公开送达现场会
近年来,黎平县检察院紧扣“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这一重要工作,以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为监督重点,结合最高检关于开展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总要求,凝心聚力保护好广大群众食品安全。
检察官提示>>>
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是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促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维护宪法法律权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手段。如果大家在身边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安全等有损失公共利益的情形,可以向黎平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反映情况,或直接拨打办公电话6227350进行举报。
中国检察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