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离京出席亚太经合组织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并对秘鲁进行访问
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是深入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有效途径
学习贯彻三次全会精神在行动●“振兴路上谱新篇”|十八洞村的明白账

挪车打人不承认,法官调卷宗辨公道

发布时间:2020-10-27  来源:中国法院新闻网  字体大小[ ]

  因为停车挪车而引发矛盾冲突的屡见不鲜。

  但是挪车不成还动手就不对了,

  大家都是成年人,

  做事要三思,

  犯错要承认!

  不久前,佟某驾驶车辆行驶至三江小区某楼下时,因张某停放的车辆阻碍其车辆通行,佟某通过拨打张某在车上预留的挪车电话,通知被告挪走车辆,但在电话沟通时发生口角。随后,张某与其侄子下楼,对佟某进行辱骂,进而殴打佟某。

  被打后,佟某拨打110电话报警,民警到达现场后将其送往医院进行观察治疗。佟某共住院治疗6天,合计费用11423.3元。经鉴定,佟某的损伤程度评定为轻微伤。

  佟某出院后,携带相关票据将张某起诉至通化市二道江区法院,请求维护自身合法人身权利。

  开庭审理时,佟某认为:被告寻衅滋事,在酒后无故辱骂、殴打原告,造成原告人身损害,已经构成侵权,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张某辩称:自己和原告只是发生了口角,没有打原告,对用药及医疗费用的合理性有异议。并拒绝对原告住院票据的用药及医疗费用进行鉴定,也拒绝对原告进行赔偿,并无法提供反驳证据。

  为确保案件公平公正,承办法官依法到派出所调取了公安机关此事件的相关行政卷宗材料,在翻看卷宗时查看到被告侄子的证言“就看到我二叔和那个小伙撕把起来了,我过去赶紧把我二叔拉开了。”其证言可证实被告与原告之间发生了肢体冲突,故可认定,原告的伤是被告造成的。

  二道江区法院认为,原、被告因挪车问题发生争执,因原告先辱骂被告,继而双方互相谩骂并撕扯,原告在此事件应承担次要责任,自行承担损失的30%;被告打伤原告,应对原告的损失承担主要赔偿责任,即应承担原告损失的70%。最终判决被告张某赔偿原告佟某费用合计5896.3元。

  (杨蕾)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免责声明】:以上图、文、音/视频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本网原创文章除外),其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或归属权利人。我们尊重原创,也注重分享。转发推广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仅供交流学习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如无意侵犯到贵公司或个人的知识产权,部分文章转发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无意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本网制作采编部QQ号: 3555333776,微信号:GAN160003,请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或更正。电话:010-89525216。本网投稿邮箱:3555333776@QQ.COM。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雅宝路12号(华声国际大厦)1层 1 2 1号。本网原创文章欢迎转载,为尊重和维护原创权利,请转载时务必注明原创作者、来源:XXXXX网站。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发表感言: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