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讯(纪孟杰)近年来,沭阳县人民检察院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要求,在充分发挥检察官办案能动性基础上,坚持放权不放任,把监督关口前移,把同步监督与事前预警相结合,扎实推进流程管理,及时消除瑕疵、隐患案件,提升案件质量和司法规范化水平。
建立“两道关口”流程管理体系
一是案件管理部门负责全院案件流程监控工作,设置1名专职流程管理员,具体开展案件监控、分析、预警、调查和反馈工作,建立案件流程监控日志和台账,定期分析研判、提出防范改进意见。
二是业务部门内勤兼任流程管理员,负责本部门业务管理工作,重点监控办案程序和法律文书规范性。专兼职流程管理员点面结合、相互配合,及时发现、核实、反馈、整改司法办案问题,把瑕疵、隐患消除在初始阶段和萌芽状态,确保办案程序合法、规范、及时、完备。
突出“三个重点”全覆盖预警提示。
一是办案期限预警。利用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对即将到期案件自动亮“黄灯”预警,流程监管员每周梳理汇总情况,将一周内到期案件以列表形式进行预警公告,对两天内到期案件电话提醒并跟踪按期办结,杜绝超期办案问题。
二是司法规范化预警。按照办案流程节点适时排查所办案件是否存在司法不规范问题,结合每季度开展的案件质量评查和司法规范化检查,对反映出的法律条文引用不规范、制度执行不严格、案卡填写不完整等问题进行归纳,编发《案管通报》,提醒办案人员引以为戒、举一反三、提前防范,避免类似问题出现。
三是重点案件专项预警。在全面预警基础上,加强对重大特殊案件的专项预警。2020年以来,已针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涉及三大攻坚战案件、涉食品药品安全案件、限定刑事责任能力人犯罪等案件开展了专项预警,确保了案件质效。
区分“四个级别”预警强化结果应用。
对案件流程监控发现的问题建立工作台账,设置四级预警级别,区分不同情形进行不同处理。一是针对网上操作不规范、法律文书错漏等一般性问题,启动一级预警,由流程监管员向检察官口头提示,承办检察官立即核查,在三个工作日内将核查、整改情况回复检察业务管理部门。
二是对违规办案情节较重的,启动二级预警,及时向办案部门发出案件流程监控通知书,督促办案部门和承办检察官立即整改,在十个工作日内将相关情况回复检察业务管理部门。
三是对存在较大案件质量问题、违规办案情节严重的,启动三级预警。向检察长报告,向办案部门和承办检察官发出流程监控通知书,要求立即整改;四是对于涉嫌违纪违法的,启动四级预警,移送检务督察部门处理。案件流程监控、质量评查通报,纳入检察官业绩考评体系,切实提升监督质效。
中国检察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