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讯 生活充满着戏剧性,一次聊天聊出了一单犯罪“大生意”。近日,被告人于某某、李某某因涉嫌抢劫他人钱财数额高达39万,被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并一审获刑11年。
今年4月初,于某某、李某某两人在一个“戒赌吧”网站结识,成为“友仔”,仅仅几天的时间,两人就商量出了一单赚钱的“大生意”,那就是抢劫豪车单身女。于是,两人从网友变成“战友”集结南宁,在经过几天的走访摸排后,两人的目标在4月28号晚9点出现。
在青秀区柳沙路某小区后门,两人发现单身一人的女生万某停着一辆宝马牌小车在路边,趁万某刚上车不备之际,乔装打扮好的于某某、李某某立即打开车门尾随万某上车。两人用胶带将万某捆绑,并用刀威胁万某说出手机密码和银行卡密码,总共从万某银行卡及微信钱包内转账出人民币39万进网络赌博网站账户内。得手成功后,两人将车开到别处,还把行车记录仪存储卡取走,并强行喂食万某安眠药,换上另一套衣装弃车逃离现场。
原本以为这单“生意”结束后,好日子就来了,没想到,潇洒仅仅不到3天时间,两人就在5月1日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
因两人以暴力、胁迫的方式抢劫他人财物,数额巨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9月3日,于某某、李某某被青秀区检察院以涉嫌抢劫罪提起公诉。10月30日,两人分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八万元。
“道歉有用的话,还要法律干嘛?”说的就是这两位“友仔”的遭遇。如今法律的判决已经下来,两人也为自己犯下的违法行为付出代价。在这里,检察官以案释法,赚钱走正规途径,不做越界的“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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