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讯(戴琼 陈萍钰)近日,玛纳斯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马某非法占用农用地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此案系该院审理的首例七人合议庭公益诉讼案。
2015年5月至2018年春,被告人马某在未经某县畜牧兽医部门依法审批的情况下,非法开采该县某公路8公里处一块草场,经新疆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鉴定,其非法占用草地面积为69.61亩,属于天然牧场草地,共造成草原植被恢复费和草场补偿费损失合计人民币11.19万元。
玛纳斯县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马某未经畜牧兽医局批准,非法擅自开采天然牧场草地69.61亩,改变国有草场用途,严重破坏了生态环境,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其上述行为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依法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该案将择期进行宣判。
该案的审理是在司法办案过程中运用修复性司法理念有效保护生态环境、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的具体体现,同时,通过公开庭审过程警示包括被告人在内的广大群众,要树立法治思维、根植绿色环保意识,自觉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
下一步,玛纳斯县人民法院在审理涉及公益诉讼的相关案件时,将更加注重考虑惩罚措施与环境修复之间的关系,争取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为县域生态环境健康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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