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溪区法院公开审理一起受贿案件
法院讯(田书岑)近日,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原宜宾五粮液集团保健酒有限责任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原邯郸永不分梨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周某犯受贿罪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2015年至2020年,被告人周某利用担任宜宾五粮液集团保健酒有限责任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邯郸永不分梨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便利,在供应相关企业销售用酒、包材处理、返利及其他相关事项中,为相关企业及个人提供帮助和支持,收受胡某、李某、王某等11人所送共计565.9998万元。案发后,被告人周某亲属退缴赃款570.9998万元。
庭审中,公诉人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周某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主持下充分发表了辩论意见。在最后陈述环节,被告人周某表示,自己之前重业务工作,而疏于对法律知识的学习,对自己的行为无比后悔,愧对组织、单位对自己的信任,愧对家人的关心。该案将择期宣判。
当日,区委组织部组织区级部门和乡镇分管项目、财务干部及区属国有企业高层约70余人旁听此案,零距离接受了一次生动的廉政警示教育。旁听党员干部蒋超说,旁听庭审非常有意义,能提醒党员干部,要守住底线、清正廉洁、敬畏法律、敬畏规则。在工作中,时时刻刻都记住不损害党和人民的利益,为南溪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贡献自己一份力量。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