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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溪区法院公开审理一起辅警受贿、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案

发布时间:2020-11-13  来源:中国法院新闻网  字体大小[ ]

  法院讯(田书岑 丁清霞)近日,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由法院院长杨继担任审判长的被告人田某受贿、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一案。区纪委监委、区政法系统部分干警等参与旁听,现场接受一堂生动而深刻的警示教育课。

  公诉机关指控,2020年6月11日至7月21日,宜宾市公安局南溪区公安分局辅警田某在被抽调到宜宾市廉洁教育基地执行留置看护任务期间,接受留置看护对象宜宾环球集团有限公司工会主席、监事会主席周某1的请托,为其传递案件重要信息,帮助其逃避处罚,并在传递信息过程中向周某1、周某2、范某索要好处费。被告人田某利用职务之便,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提供便利,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并索取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应当以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合议庭组织控辩双方围绕指控的犯罪事实一一进行了举证、质证和辩论,充分听取了公诉人、被告人和辩护人的意见,保障了诉讼参与人的各项权利,田某作了最后陈述,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整个庭审历时近3小时,该案将择期宣判。

  “前车之覆,后车之鉴”,该案的审理也为在场公职人员,尤其是司法工作人员提供了一面明断得失的镜子。庭审结束后,参加旁听的人员深有感触,一致认为像这样 “零距离”的警示教育,相比传统的开会教育模式,更具有针对性、直观性和警示性,并表示在今后工作中,将严格要求自己、正当履职,保持清醒头脑,时刻牢记红线意识,心中长存敬畏,脑海长响警钟,切不能办案过程中,陷自己于囹圄。

  近两年,南溪区法院开展公开庭审、以案说法等警示教育活动十余次,始终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引导公职人员要引以为戒,从反面典型中汲取教训,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真正达到了“审判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为全区廉政建设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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